全程服务
售前咨询,下单24小时内
响应,关键环节100%提醒
1.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;
2.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;
3.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;
4.办公用房证明(契约、租用协议、产权证)复印件;
5.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;
6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7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七条、五十八条规定,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,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。
张家港代办公司注册、代理记账、公司变更、注销等
售前咨询,下单24小时内
响应,关键环节100%提醒
所有产品保证服务质量
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
办理完成后所有材料精
心包装,快递直达
所有客户信息严格保密
保护客户信息免遭外泄
13915728882
Copyright © 2018-2024 张家港保税区小二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1008403号-1 All Rights Reserved.